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6月30日晚间,弘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弘阳地产”)发布公告称,袁春因将分配更多时间于个人事务上,已辞任执行董事、公司行政总裁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此后不会在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与此同时,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曾焕沙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上述调动均自2022年6月30日起生效。
根据公告,曾焕沙现年54岁,为弘阳地产创始人,自2017年12月21日起一直担任主席兼董事,并在2018年3月15日获重选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曾焕沙主要负责集团的整体发展策略及日常运营,并同时担任弘阳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弘阳地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弘阳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包括弘阳地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弘阳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弘阳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弘阳地产附属公司的总经理。
值得一提的是,曾焕沙为弘阳地产执行董事曾俊凯的父亲。曾焕沙已与弘阳地产订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并须按照公司章程细则于公司股东大会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弘阳地产方面称,待曾先生获委任为行政总裁后,其将不会就担任行政总裁收取额外酬金,只继续就其于集团的职务及服务收取每月酬金。根据服务合约,曾焕沙有权收取董事酬金每月1.3万元,以及董事会在各服务年度完结后经参照公司表现、现行市况及个别董事的整体表现厘定的酌情分红。
此外,弘阳地产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曾焕沙在24亿股公司股份中所拥有的权益,占弘阳地产已发行股本的71.88%。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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