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楼市经历年初的“小阳春”后,市场热度有所回落。这时,开发商为了卖房花式促销屡见不鲜。即便在二手房市场,有房产中介声称买房可以做到“零首付”甚至“负首付”。对于缺乏启动资金的购房者来说,乍一听着实有点心动。
从“低首付”到“零首付”再到“负首付”,此类现象一直难以杜绝,这其中,也伴随着垫资买房、高评高贷等乱象。一些银行放贷着急,或互现纵容客户存量房贷置换高评的经营贷;一些金融中介机构提供渠道让客户先全款买房,再利用经营贷高评,获得更多贷款;如果是有意做高评估价,这就是“高评高贷”,这里面涉及阴阳合同、卖家配合控款,其漏洞在于银行评估价有浮动空间,只要卖方同意即可,本质上也是违规。
这些关于首付的乱象所带来的危害性非常大。如果购房没有真实的首付支撑,容易抬高杠杆。若是按“负首付”的方式去购房,购房者后续的真实房贷压力明显放大,这会使得房贷违约的成本增大,最终对购房者和银行都不利。而且,一旦被银行发现,就会面临着被银行收回贷款的可能,到时购房者将面临巨大违约风险。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29日,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二条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即现在银行审批贷款要对比网签价与评估价,用二者的相对低值来确定贷款额度。
当购房者碰到“低首付”甚至“负首付”等推销方式时,应保持冷静与理性,可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咨询,这样可避免上当受骗。同时,监管部门应迅速做出反应,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防止开发商和房产中介各类违法营销乱象发生,在降低银行按揭贷经营风险的同时,从根本上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下,房地产领域还是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包括房贷领域出现了违规金融操作、部分房企降价销售引发关注、市场交易行情表现不稳定等。各地要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角度,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未来,针对“负首付”等营销手法,不排除各地都有加码监管的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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