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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透露房地产税重要消息:这类人群负担或增加!

2019-03-15 12:10:14 和讯名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几年讨论的如火如荼的房地产税,在今年两会上再次提及。近日,有媒体采访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在关于房地产税方面,他透露了很多重要信息。

  1、房地产税和房产税不一样,它不是简单地把原来的房产税平移成税收,而是要把原来涉地的税收与房产税进行整合,将房地产税征收对象扩展到居民住房。

  解读:房地产税是一种税收体系的整合,顾名思义,征税范围包括房产和地产。而这里所谓的“不是简单地把原来的房产税平移成税收”,意味着并不简单是从价征收,而是在“交易”和“持有”环节征收,避免重复计征。

  另外,要扩展到居民,也是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城市需要公共资源和配套服务,配套越好将促进城市房价的上升,形成良性循环。在美国,房地产税收入主要就是用来为地方公共服务提供保障和支持,使居民能享受完善的配套服务。

  2、房地产税也不能说是占有房子就交税,应该是对占有多套房的、不用于住的、等着炒的这种人会增加负担。

  解读:这是非常公平的征收手段,而目前我国房地产税也更侧重于财富再分配,而非降房价。

  因此,就像尹中卿所说,会设定一定的免征范围或直接是首套自用房免征。同时,可能会对第二、三、四套房实行惩罚性税率。

  3、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种,所以房地产税即使出台,何时开征、按什么税率征收,按照法律规定、充分授权的原则,地方政府应该会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权。

  解读:在一线城市,虽然需求大,但炒房的人也多,存量房肯定有很多,因此二手房销售需求也大。同时,由于经济结构较为成熟,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占比也相对较低,所以一线城市的免征面积可能更小,以扩大房地产税征收金额。

  而二三线城市则相反,数据显示,二线城市二手房市场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约为38%,远低于一线,且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依赖程度高。所以二三线城市可能免征面积更大,从而减少税收,最终全国平衡。但无论是多少免征面积,我想大概率是要高于平均住房面积,这也是尹中卿的主张。

  4、出台房地产税应该从我国税制改革、强化地方主体税种的角度去做,要尽可能少地对房价波动产生影响

  解读: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决定房价的根本因素不是税,而是供需。房地产税可能会改变短期供需关系,但不会改变长期趋势。但房地产税有一个好处就是,它能降低房价的波动。

  美国的经验告诉我们,2005-2014年期间美国各州和大都市统计区的房产税率(注意,不是房地产税)会对房价波动起到抑制作用。日本则是房产税率与房价呈负相关。

  5、农村房地产税现阶段要不要征收,怎么征收,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主张先易后难,先从城镇做起。

  解读: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搭上了城镇化的快车,尤其是城郊的小产权房。如果不对农村房屋征收房地产税的话,那么这些城郊房产增值幅度会远大于偏远地区,这显然是不公的。要么就一起按城市的经验来,中心区多征点,偏远地区少征点,至于具体计划,还需等待高层决策。

  房地产税征税理由首先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然后才是支持城市配套投入。但仔细分析你会发现,二者也有一定的统一性,因为房价上涨实质是地价在上涨,而地价上涨是由于城市配套的不断发展。历史上看,我们的城镇化速度比发达国家快好几倍,所以土地价值迅速分化问题非常明显。房地产税的出台,正是为了中和、平衡这种分化。相信随着房地产税的逐步落地,对于楼市乃至城市发展格局都能起到正面作用。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小白爱问财。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崔晨 HX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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