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4日,新华联控股(000036)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北京一中院于9月7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000620)控股管理人、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相关债权人应于2022年10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11月8日9时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权人须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与管理人联席。公司将积极配合北京一中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依法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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