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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税,只看这一篇就够了!

2019-03-09 11:11:54 和讯名家 

  文丨 言先生

  两会的文章刚刚刷完屏,昨天,房产税的文章又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刷屏刷到人崩溃,什么“房产税最全解释”、什么”房产税真的来了”、什么”太突然,2019年确定落地”、什么”房价要跌55%”……

  传媒系的公众号只管把事情往狠了说,严重了说,生怕读的人不焦虑,看得我尴尬症都犯了。

  其实关于房产税,没有那么复杂,看这一篇就够了。

  何时真的落地?

  之所以会出现房地产税相关的文章刷屏,源于昨天的一则新闻: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栗委员长表示,“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立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在此之前,房地产税已经不止一次出现在新闻中,无论是去年还是前年,时不时都会出现新闻中,一次又一次的给自媒体制造热点,制造悬念。

  但房地产税至今为止从来没有实质性的推进节奏,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强调的房地产税现阶段的作用更多的像是一把克摩斯之剑。

  而此次的新闻,提到“加紧工作,确保如此完成”,到底是像其他媒体所说,今年真的要来了,还是再一次的“狼来了”?

  其实都不是,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写这篇文章的缘由。

  追根溯源,房地产税并不是什么新兴物种,早在1951年8月,政务院就已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只是初期的房地产税和如今的房地产税存在时代性的落后差异,当下我们谈论的房地产税只是最初几版房地产税的修订和更迭和大规模的革新。

  而当下我们提到的房地产税,其实并不是即将实施,也不是反复的“狼来了”——而是逐步稳定的推进,节点清晰,时间明了,从来没有停过。

  早在2017年的12月20日,时任财政部部长的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文章,提及:

  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就已经说到“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而且12月这篇人民日报的文章,也并不是新闻,肖捷部长的这篇文章在当年10月底就已被收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书中。

  而在2019年发表“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这样的观点,和政府工作计划的推进相对吻合,真的没有什么突发和偶然。

  那是否意味着2019年底,房地产税真的就要颁布和民众见面?

  答案是否定的。

  无论是2017年的“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还是昨天的“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是在强调立法。

  而栗委员长的发言中,立法一词后边还跟了“调研”和“起草”,推进立法和推进立法调研、起草,显然还不是一个进度。

  一个税种最重要的门槛就是立法程序,单在房地产零需,作为基础的不动产信息联网登记以及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没有完善,税种的立法和颁布显然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此前表示,人大何时启动一审,就说明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正式走进法律程序。

  真正立法完成,我们再去谈论房地产税都不迟。

  如果不出意外,房地产税真正的落地,至少还要3年。

  税终究是一个税

  在李总做政府工作报告后的第二天,我们写过一篇关于两会和房地产的文章,因为房地产税在报告中出现,也关于房地产税做了简单的分析。

  报告原文中提到: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无论是当天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我们上文讲的栗委员长部分,都是在讲所谓的税费和税费立法,除了名字和房地产有关外,其实并没有任何字眼、笔墨去描述和讲解房产地产相关的调控的内容。

  就像我之前讲过的,房地产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没有跟房地产的其他的内容同时出现,而是跟财税体制改革放在一起。

  显然,房地产税本质上还是一种税,税终究是一个税。

  一个税种的出台颁布,可能对于它对应的行业有波动性短暂性的影响,但它终究的最终目的还是税收。他要解决的是如何完善税务,完成整个链条的征税合理完整性,而非进行调控,不然,还要那些限售限购的政策干嘛?

  还是那句话,不要祈祷房地产税出台后对房价有多大影响,房地产税的出台,是对现行税费体制中的一些税费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和折中更迭,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困难的过程。

  因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过程中有数十种,这些税费是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共同影响,而非其中一个税种就对整个大市场有扭转乾坤的影响。

  反而是如果不出意外,长线看房地产税将可能成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补充品和替代品。

  有自媒体说:“房地产税的目的在于打击炒房者,稳房价,稳刚需,实现居者有其屋。降低房价不是目的!”

  显然,这样的认知太肤浅。

  宁夏房产税

  趁着两会和栗委员长的新闻,不少媒体又拿出了宁夏房产税的老梗混淆是非,炒作热点。

  其实宁夏的房地产税,并非新政策,也显然不可能跳出国家、超脱于今年两会几年时间,私自制定颁布房地产税。

  宁夏的房产税最后一条中内容非常明确:

  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宁政发〔1987〕3号)同时废止。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宁政发〔1987〕3号)与新条例并无明显区别。

  而这一系列的条例就是我们前文中所讲,早在1951年就已经出现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之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实际上,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新版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就是我们上文中两会和栗委员长所谈到的房地产税立法问题。

  所以,如果有看到有拿宁夏房产税来做文章,请自动无视。

  放宽心

  所以啊,别被网上三天两头就来贩卖焦虑的房地产税文章搞得乱了套,有恒产者有恒心,只要你有房子,时代再怎么变,你都不会掉到地板上去,所以请放宽心。

  关于房地产税,你只需要知道三点:

  1. 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因为征收房地产税而引起房价暴跌,中国也不会!遏制房价或引发房价暴跌从来不是房地产税立法的初衷。

  2. 房价维稳是长期诉求。不管是短期调控还是长效机制都是为了不让房价大涨大跌,毕竟房地产不仅涉及到土地财政还因为国民财产的大部分都沉淀在房子上,不会特意想搞出一个房地产税来特意破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3. 房地产税会有免征面积,征收是一定的,但绝不会是很繁重的税负。比你多房子的人都不担心,你天天瞎操心个什么劲?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大胡子说房。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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