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9月3日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缴存人住房问题的作用,切实保障缴存人住房刚性需求,实现自贸港职工住有所居,结合海南省工作实际,拟制定“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该通知称,所谓“一人购房全家帮”业务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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