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房产赠与是常见的一种产权转移方式。当受赠人将受赠的房产再次出售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计算方法。
首先,要明确房产赠与后再出售个税计算与多个因素有关,主要包括房产是否满五唯一、赠与的性质等。
若受赠的房产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即该房产是受赠人家庭唯一住房且自赠与人取得房屋产权至出售时已满五年,那么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满五”的计算起始时间,通常以赠与人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为准。
如果不满足“满五唯一”条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1. 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情况:应纳税额 =(转让收入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有关合理费用)× 20%。这里的转让收入是指受赠人出售房产实际取得的收入;房屋原值一般是赠与人购买该房屋时的实际购置成本;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有关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2. 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情况:应纳税额 = 住房转让收入 × 1%。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会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 1% 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不同情况,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
| 房产情况 | 个税计算方式 |
|---|---|
| 满五唯一 | 免征个人所得税 |
| 不满五唯一且能提供原值凭证 | (转让收入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有关合理费用)× 20% |
| 不满五唯一且不能提供原值凭证 | 住房转让收入 × 1% |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和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在税务处理上可能存在一些差异。直系亲属赠与后再出售,在计算个税时,房屋原值等的认定相对明确;而非直系亲属赠与,可能在某些规定和计算细节上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受赠人在出售房产前,向当地税务部门详细咨询具体的政策和计算方法,以确保准确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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